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徵女] 高雄會出門的人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87185
2021-12-25 10:19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余姓男子去年8月14日凌晨4時,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網友,因女方表示心情不佳,
余男提議至北區租屋處聊天,也可逗弄所飼養寵物貓,未料,女網友赴了約,認識不到2
小時即遭性侵,余男辯稱,使用該軟體就是用來約炮,在網路上大家都清楚知道這件事情
,不為法官所接受,認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余男當日上午4時40分,騎乘機車至女方告知地點等侯,將她載至自己北區租
屋處,之後見女方躺在床上,他親吻女方嘴巴,經制止後仍撫摸其胸部並欲脫其上衣,女
方表示「不要」,繼而將女方頭部壓下欲為自己口交仍遭拒絕。
余男終於受不了,即強行將女方短褲及內褲褪至大腿處,以身體優勢壓住曲膝女方,強制
性交一 次。女方翌日上午5時即報警,經警循線查獲。
余男矢口否認強制性交,他辯稱,親吻嘴巴、撫摸胸部,女方都有說不要,但都是很嬌羞
式的不要,女方雖然沒有明示同和他性交,但在他的認知裡,女方就是要來約炮的。他說
,女方當時有問可不可以來他的床上休息,他以為女方要睡覺,還把自己的手臂當做女方
的枕頭,因為這些行為,讓他覺得我們就像情侶一樣,所以才會跟她發生性關係。
他表示,用這個軟體跟女方認識,就是用來約炮,交友是其次,如果要純聊天交友的話,
就不會使用這個軟體,「在網路上大家都清楚知道這件事情」。
女方表示,余男開始動手摸她胸部,她極力的反抗,也有跟對方說不要,也有問對方為什
麼要對她這樣子,對方就回答她說「不吃白不吃」;對方開始脫自己的外褲跟內褲,想要
她幫他口交,她也是一直抵抗,所以沒有口交得逞,然後他就開始脫她的外褲和內褲,然
後對她硬上,就被他性侵得逞了。
經採擷後,女方的內褲及下體均驗出余男的DNA,女方不堪遭性侵,也就醫心理諮商,發
現女方會有刻意想避開與性侵害事件相關之新聞資訊及刻意不想憶起性侵害事件等迴避反
應外,也出現對陌生男性或和對方類似特徵者變得敏感、害怕和男性搭同班電梯,以及難
以入睡等過度警覺反應。
合議庭審酌,余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全然無視女方性自主權,違反其意願對女方強制性交
,且衡量余男犯罪情節、對女方以身體壓制手段、犯後在偵查及審理時否認犯行,從未向
女方道歉,更不斷以女方使用交友軟體、深夜與其共處一室,就是前來約炮等語醜化女方
,態度不佳。認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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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才是人,靈魂是低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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