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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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55224 2021-02-17 12:48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即時報導 嘉義縣某國中國樂團社團老師,去年9月起在學校視聽教室等處,疑對指導的國三男學生 口交、不當性行為,被男學生母親發現後報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刑法對14歲以上未 滿16歲男子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校方表示,該男子去年10月已被解聘離職,學校也對受害學生提供相關輔導機制,但家長 未接受,校方將持續關懷學生,並對所有學生宣導正確性觀念。 據了解,該男子在國樂界風評甚佳,不僅積極指導學生國樂,也相當重視品德教育,事件 爆發後,校長、老師都震驚不已,不敢置信,也立即啟動校內調查。 起訴書指出,46歲男子為15歲少年國中國樂社團老師,少年就讀國一加入國樂社後,受到 男子照顧因而熟識,去年9月17、19日,男子在少年就讀國中的視聽教室內階梯椅子處及 車內為少年口交、並以手指性侵;男子去年10月又2次在少年就讀國中視聽教室和少年相 互口交、做不當性行為。 少年的母親去年10月中旬,發現少年手機中有和男子相互討論性感受心得、文字對話,還 有雙方互傳自拍生殖器等特寫照片,驚覺有異、報警處理。 檢警偵訊時,男子坦承知道少年未滿16歲,也承認雙方訊息往來、對話紀錄,及互拍生殖 器特寫照片但否認對少年性行為等犯行。 檢察官認為,男子對年紀堪為其兒子,懵懂的男學生染指性交,對少男身心發展影響甚鉅 ,且犯後全盤否認、毫無悔意,行為涉犯刑法227條第3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 罪嫌,4次犯行應分論併罰,建請各量處2年徒刑並從重執行。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性慾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90.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13557796.A.96A.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90.20 臺灣), 02/17/2021 18: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