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弟北漂5天輕生亡! 遺書控職場霸凌 姊討 時間: Sun Jul 4 13:12:33 2021 1.媒體來源: ETtoday
Fw: [新聞] 弟北漂5天輕生亡! 遺書控職場霸凌 姊討
健身工廠基本資料: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柏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產業類別:運動服務業
員工人數:2000人
股票代號:8462
資本總額:1,000,000,000
實收資本額:737,204,800
關係企業:
人體工房
滾吧 LET'S ROLL
肖跳 Crazy Jump
Sklub 兒童體適能俱樂部
KILL ZONE 鐳射戰場
前科: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
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我指明公司名稱,是因為出自事實,絕無捏造或加油添醋。基於公眾利益,將此事公開說
明,供投資人/會員/員工/求職者作為後續往來參考。這些事件發生時與疫情爆發期無關
,而是公司本身的問題。最諷刺的是,公司要求員工到職要簽署「誠信聲明書」,自己卻
做出沒誠信的事。
一、
我應徵全職私人教練,店經理以電話告知錄取,要我在報到前先去公司認識環境及填寫資
料。我電話中有確認是否有offer,店經理說沒有提供。到分公司後,店經理卻要我先當
兼職巡廠教練。沒有拿到offer,千萬別信這家公司!
公司就仗著這點「口說無憑」,然後擺爛到我離職。
二、
報到日接到銀行通知,薪資帳戶有問題要臨櫃確認。在銀行等了一小時,也不知道銀行在
處理什麼。眼看快遲到,我就先跟店經理報備會遲到,店經理也知道了。結果遲到幾分鐘
,後續的流程跟著跑完後,主持的區經理就要求我延後半個月報到。導致排好的班臨時要
同事扛,我有半個月也不能上班,還要再參加報到。
遲到固然不妥,但這比例原則會不會太扯?
三、
到職時繳交薪資帳戶的影本,主管和行政的送件一直出包。導致我要「交件三次」,結果
第一個月的薪資,拖到第二個月才匯款。
公司在勞檢時辯稱:
「該公司表示均有通知新進勞工於報到時,即應提供薪轉帳戶資料,且多次提醒您提供,
惟您於X年X月X日始提供薪資轉帳帳戶予該公司,且該公司隨即給付您工資,此有該公司
所提供您與主管通訊軟體對話截圖及新人報到注意事項為憑。」
多次提醒?公司弄丟文件推給員工,真有擔當。
四、
我在值勤時,廠內有會員在黑私教,即未經授權收費教學的行為。店經理要我拿手機蒐證
,該會員私自反拍,在論壇抹黑我上班偷懶划手機。被公司看到,來向我求證我才知道此
事。我要求公司協助處理,區經理卻說因為匿名發文無法處理,僅依照處置黑私教的流程
走。結果拖到區經理和店經理調職,此事還是不了了之。直到我報警和投訴總部,主管們
才處理該會員。
幫公司擋子彈,公司卻沒有給予任何獎勵或補償。真棒!
五、
我家裡的長輩過世,詢問店經理如何請喪假,結果店經理只把我的班調動給同事。勞資調
解時,人資直接睜眼說瞎話,推說我沒有申請,說公司都有教。但新人訓時只看區經理在
表演畫大餅,更不用說根本沒有教育訓練這回事。
公司在勞檢時辯稱:
「該公司表示勞工若有請假需求,應自行至差勤系統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針
對您反映該公司積欠喪假一節,該公司表示因您未提出請假申請,並未得知您有請喪假要
求。另依您所提供之告知紀錄所示,尚無法得知您是否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公司提出
請假申請及欲請喪假之明確期日,亦未見該公司有明確拒絕給假之意思表示,致難認該公
司有未依規定給予您喪假之情事。」
把訃聞塞到主管的嘴裡,才能算受理嗎?
六、
強迫未上班的兼職參加週會,即使早班也要到。只要有同事沒到,主管就要在場同事打電
話,要求未到場同事待在線上與會。即使會議內容幾乎都是在群組留言就好的瑣碎小事,
也會要求所有兼職每次都要到。委婉詢問為何都要這樣,主管只說是為了凝聚向心力等那
種直銷/業務最愛的理由,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公司在勞檢時辯稱:
「週會會議係由勞工自願參加,並未強制勞工參加該會議。按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
辦理訓練或集會,如係屬自願性參加者,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過勞死應該也是員工自願的
七、
突然要求所有教練,都要考取指定的C級健身指導員證照。而且要員工自費,若是沒有這
張證書,兼職就不能轉任全職。我到職前就有受訓時數達60小時的國際證照,公司也不接
受,堅持要這張6小時的證照。而這證書的「受訓場地和師資」都是出自該公司,對於公
司的動機為何,我持保留立場。
八、
我等了將近一年,主管始終不肯處理,還把四名同事先後轉任全職。我才恍然大悟,提出
勞資調解,要求公司資遣及賠償。結果調解會時,區經理跟調解委員「一起」遲到近半小
時,會中委員也只會念稿,還有看區經理和人資說瞎話。最後只同意資遣我,但資遣費、
明細都沒給,拖到勞檢時才處理。
九、
離職預告依法有20天,公司只給了10天,沒給任何補償。在第三天時,主管就把我踢出群
組,然後在群組內說「因為原po已經離職,各位注意不要讓原po進來。」這種如同防賊的
言論。我在職時至少四、五個同事,被氣到離職,也沒這樣誇張。
我當初為了當教練,做足了不少準備。自費去考取國際證照,放棄了近50k的工作。跟應
屆畢業生不同,我是非相關科系畢業,非相關產業轉職。我拿職業生涯在拚,健身工廠卻
有如兒戲,用后宮選妃的心態搞求職者。當初可以不要錄取,大不了換家求職,不要錄取
了又反悔,反悔了又裝死,裝死了又擺爛。
數度跟主管反應,回答卻是「當初錄取你是給你機會」、「你不符合我的標準,如果跟你
說標準在哪就是一翻兩瞪眼,所以說了也沒用」這種自視甚高的答覆。公司的名譽受損,
就趕快積極調查;員工的名譽受損,就當作沒有看到。從頭到尾不肯積極處理員工的生計
,寧可把資源投入在勞檢洗白,證明沒有違法。
新北市的勞資調解和勞檢真的沒什麼功能,公司瞎扯也能照單全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41.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25930380.A.C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