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高雄會出門的人

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從法律上來看,傳親密訊息就是侵害配偶權。 但「愛」其實定義是很廣的,除了男女感情外,朋友之間的感情也可以稱為愛,如果沒有其 它親密話語的話,不太可能講幾句我愛你就被視為侵犯配偶權。 就是這樣模凌兩可的擦邊球,才是最吸引人的異性關係。真的結婚談感情很累人,但當這樣 的好朋友是既可以享受異性情愫,但只要沒越線,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一直當好朋友。 所以解決方法就是眼不見為淨,完全相信另一半會守住不越線,不然整天提心吊膽根本日子 過不下去。如果另一半真的越線,到了可以告侵害配偶權時,那就離婚拿賠償走人。自信和 勇敢,永遠是面對生活挑戰最好的策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90.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10813936.A.E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