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派網手續費的理解

想請問一下,我對派網買賣手續費的理解,不知道對不對 以下以 300元市價買入一個BNB 買入時,300元,買入一個 BNB 手續費 0.005 BNB,所以我的成本會是301.5 => 300 + (0.005*300) 賣出時,301元,賣出一個 BNB 手續費 0.1505 USDT,所以我賺到的錢是300.8495

※ 引述《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之銘言: : 當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以上計算後併入綜合所得淨額及各項基本所得額度, : 於扣除670萬額度後,按照20%來計算個人基本稅額。 : 評論: : 同樣的KPMG來源看起來意思卻不同 : 我覺得那篇是記者自己曲解了KPMG的意思 : 海外交易所交易->獲利出金匯回是屬於670海外所得免稅的條件 : (至少這跟我之前問會計師得到的結論差不多) : 不過也不排除因為沒有真正發生過課稅實務 : 所以主管機關該怎麼認定自己也莫衷一是 不用想這麼複雜,以下就是確定答案 因為虛擬幣的特性,不用管在國外還國內交易 重要的是怎麼變現 1. 在國內交易所變現台幣,獲利的部分會被視為收入,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 譬如你投資50萬,最後變現200萬,則150萬視為該年度所得 如果是投資幾年才變現,可能需要提交當初入金的資料 2. 如果在國外變現,用美金匯入台灣,被視為境外所得,有670萬的免稅額度 簡單來說,如果在一個年度內變現的少,那就直接國內交易所換台幣繳所得稅 如果在一個年度內變現的多,就從國外換成美金匯入台灣,控制價值在670萬內 如果是每年變現幾千萬的大戶有別的節稅方法,直接找會計師協助會快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1.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619447351.A.2C1.html

ECZEMA: 推 04/26 22:31
alonous: 請問如果國外變現存國外銀行 這樣也算台灣的海外所得嗎?? 04/26 22:42

一直放國外可以當作沒有,要匯入台灣的時候銀行才會有資料並問你資金來源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26/2021 22:46:05

Akitsukineko: 太GY就不要匯回呆丸呀 04/26 22:46
tearcolor: 假設 我從A網站賺錢出金 在B網站槓桿賠光了呢? 04/26 22:51

你可以嘗試舉證這是同一批投資,不接受的話就是分開兩案看,賺錢的要繳稅 就好像你買兩個房子作投資,一個賺了一千萬,一個賠兩千萬 賠兩千萬的不用繳稅,賺一千萬的還是得乖乖付

pqoiwe: 假設今年在台灣出金淨賺300萬 那我只要12/31再把300萬入 04/26 23:04
pqoiwe: 金回去 隔年1/1再出金回來 每年都這樣搞 不就永遠不用繳稅 04/26 23:04
pqoiwe: ? 04/26 23:04

調資料就知道你是先賺錢然後再次投資,前面賺的一樣要繳稅 但你下個年度的出金就可以拿這次的300萬投資去計算成本

bali123: 那假設台幣的交易所舉證入金小於入金,就變成財產損失了 04/26 23:05
bali123: ? 04/26 23:05

如果交易所資料顯示你入金大於出金,可以視為沒獲利,就不用繳稅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26/2021 23: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