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贈送前請詳看板規1-3規定(站規),違者重罰禁言一年並退文處分。醫療用品(包括 醫療口罩、酒精、傷殘輔具、隱形眼鏡跟盒、棉條)、過期食品(強調可以推肥者除 外或強調不可食用)、0~1歲嬰兒奶粉與其他違反法律物品。 3.禁止指定性別,但女性及私密物品等,可要求出示性別證明(由板主認定)。 4.運費於文摘之外收費方法請詳述,收取任何包材費、雜費、手續費會被板規處置。
[贈送] (give)
被帥醫生摸屁股 覺得爽 沒事 被翁立友揮到屁股 痛哭 性騷擾 有人說 性騷擾是看當事者心情感受 帥醫生和翁立友 不同人摸屁股,感受就不同 所以才產生不同結果 那請問 如果我被帥醫生摸屁股 心裡很爽 所以不構成性騷擾 但因為各種因素目的 我還是決定告帥醫生性騷擾 大家覺得如何啊? 根本不靠譜吧? 我今天要告別人傷害罪 要去醫院驗傷 並且證明傷害是誰造成的 要告別人公然侮辱 也要有確實的紀錄證據 並且交由法官判定 該言詞在普世價值下 是否確實有侮辱之意 回來說到性騷擾 當然也要有確實證據啊 而不是什麼 只要我 “覺得” 受傷了 我 “覺得” 被騷擾了 就是性騷擾 這明顯有問題吧? 回過頭說 什麼證據都沒有提出 就對公眾媒體 指控某人性騷擾 而不是去報警 走司法途徑 請問 這對翁立友 又算什麼? 主張所謂性騷擾 是由當事者心情感受 作為依據的 個人認為 這已經太極端偏頗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9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04.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316301.A.0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