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女生一名,1300出發大安海水浴場

男38y174/82有正當職業,今日輪休預計09/28 1300前往大安海水浴場曬太陽拍照

這個問題跟有沒有小孩有關阿~

而且程度上有很大的差異

: 如果另一半的個性行為你實在無法忍受
: 而他也無法改正
: (不是出軌、酗酒、家暴的那種)

當然啦~

出軌 酗酒 家暴 賭博

這些都是絕對不行

不管在任何狀態之下 有以上的各種行為

選擇離婚都是非常合理的

: 但目前的相處方式就是自我忍耐
: 長期的忍耐已經造成自己身心俱疲
: 心裡、生理都出現了不適反應
: 但不可否認另一半也有好的部分
: 所以對這段婚姻還是很捨不得
: 但就是這樣反反覆覆的矛盾心理
: 一直折磨自己
: 想知道到底如何判斷2人是否真的不適合
: ㄧ段婚姻到底要不要繼續下去的標準是什麼?

但如果不是 出軌 酗酒 家暴 賭博

就還要分有沒有小孩

沒有小孩的話

只要是覺得個性不合 就可以考慮離婚 沒問題

結婚說到底 最重要的就是責任

沒小孩的話 不用對任何人負責

當然雙方都可以離婚再找新的 互不虧欠

但有小孩的話 要忍耐的程度就要高得多了…

基本上 除非上述的行為之外

幾乎任何個性上相處的問題 你都應該要忍耐

因為另一半是你自己選的

你有足夠長的時間去了解對方 並選擇生下小孩

當你生完小孩之後 你就必須對小孩負責

也就是要盡全力 盡己所能的去維持家庭的穩定

對家庭做出貢獻

經濟 家事 帶小孩 … 都是要全力去付出

這樣才算對家庭負責任

所以說

要用個性不合這種理由來離婚

只限於還沒生小孩

有了小孩

如果還想要用個性不合來離婚

就完全說不過去…

只表示你是個不負責任的人罷了

所以就建議原PO沒小孩直接就離婚了啦…

沒小孩的話

婚姻只是 男女朋友關係 + 一張紙

沒什麼特別需要留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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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12/26/2021 22:17:15

marah : 不是這樣吧 除非個性不合也不會吵架 夫妻還很恩愛和 12/27 00:39
marah : 樂 不然每天吵架冷戰的話 還不如離婚 小孩就是兩個 12/27 00:39
marah : 人繼續負責 父母分開但持續用心愛孩子教育孩子,一 12/27 00:39
marah : 樣很負責。 12/27 00:39
marah : 很多時候生了孩子才發現彼此觀念差太多 或生了孩子 12/27 00:42
marah : 被要求回婆家住 婚姻中可能產生的不合是變動的。 12/27 00:42
lovestalker : 覺得生小孩以後 矛盾衝突更多 但的確更難離婚 忍耐 12/27 01:41
lovestalker : 的程度會提高這點是沒錯,但有些事情還真的是生小孩 12/27 01:41
lovestalker : 以後才出現的。 12/27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