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她們-母女三代物語 EP25

09-27(二) 21:00~22:0009-28(三) 00:30~01:3009-28(三) 08:00~09:0009-28(三) 12:00~13:00出演:上白石萌音、深津繪里、川榮李奈、城田優(旁白)

大叔路過回一下好了~~ 為了審判公正,所以就可能會造成不公平的狀況(特別是法官與案件相關人士有一定的身 分關係)而有所謂的「迴避制度」。 日本刑事訴訟法就此有「除斥」、「忌避」和「回避」三種。以下僅就這集所涉及的部分 討論。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條(摘錄) 法官於下列情形,執行職務中應予以迴避: 五、法官曾為該案件之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 就此,入間應該要迴避。 但我印象中他一開始有詢問(或表明)兩造(律師、檢察官)均對他進行審理無意見… 。 所以問題就變成「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條的規定是否得以雙方同意加以排除適用?」(也 就是入間可以繼續審理) 這一點,目前我是沒看到「可以」的見解。(畢竟審判也不一定要這位法官審理,有疑慮 就該換人,不要等最後判決出來再事後諸葛,所以我自己偏向這條是強制規定,知道有迴 避的事由就一定要迴避) 昨天看到法官知道有應迴避事由,但又以雙方同意續行審理,真的是懷疑是否是我日文聽 力有問題…. 想不到後來檢察官又說他要申請迴避(忌避申し立て)我也是昏倒…. 雖然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1條有規定:當法官有應迴避之事由,或有發生不公平審判之虞時 ,檢察官、辯護人可以聲請其迴避。 但….檢方一開始明知,但同意,後來再說有可能不公平!聲請迴避….這…..搞的我 好亂啊啊啊(抱頭) 感覺可以當國家考試申論題(誤) 通常這種法庭劇都會請法律專家監修審閱。(我在日本的指導教授之一就有監修日劇「正 義のセ」法律部分)本部漫畫從網路資訊得知又有請律師與前法官監修,但日劇部分我就 沒找到相關資料…..(默) 以上,歡迎指教! ※ 引述《Nebrakra (二聲字)》之銘言: : 這一集我最大的困惑是法官的利益迴避問題 : 三位法官入間、坂間、駒澤 : 入間曾是本案被告的辯護律師 : 駒澤曾是過去參與本案審理的法官之一 : 根據我淺薄的法律知識來看 : 這兩位難道不需要根據利益迴避原則自行迴避? : 檢方在審理中也提出過避嫌的要求 : 但遭到法院方駁回 : 所以檢方提到最高法院 : 由最高法院下令要求法官避嫌 : 雖然知道這種劇情一定是要證明被告仁科無罪 : 也知道無罪推定是最高原則 : 可是如果本案的再審由這些法官來負責 : 其中立性不免令人懷疑 : 至少我就很懷疑 : 我沒有法律相關背景 : 對劇情可能理解有誤 : 希望有版友可以解釋一下這種情況的利益迴避,感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37.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drama/M.1621334704.A.AD8.html

pseudogap: 感謝專業回覆! 05/18 18:47
YCL13: 裁判所監修是法政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水野智幸 05/18 23:14
secretn: 推專業 05/18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