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發、推文提醒

原本想說來點有梗的內容但想想短時間擠不出什麼東西,就還是認真說好了齁有鑑於疫情關係,又開始新的一波政治相關的嘲諷政治相關的笑話或梗圖,就可板向來都沒有禁止,但是齁還是要請各位多注意,這裡是就可板,不是八卦或是政黑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ByeMW4 ] 作者: tobetwob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錢!衛福部單憑98年函示 定義電子煙為藥品 時間: Fri Feb 19 22:24:04 2021 大家好,我是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週末愉快。 發錢,每五推 38P,發到爆文為止。 上次爆卦WHO將電子煙、加熱菸定義為菸草產品規範後, 很多人知道台灣政府認定加熱菸為菸草產品,但電子煙修法後將列入類菸品禁止。 奇妙的是,台灣目前電子煙卻是依照「藥事法」處罰,因此我寫信到財政部,想知道為什麼 電子煙會用藥事法開罰,結果得到以下回應: ———— 王先生,您好: 有關您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2條,納管無煙代用品(電子煙、加熱菸)一案, 敬復如下: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原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98年3月16日國健教字第0980 700249號函附98年「電子煙產品管理相關問題諮詢會議」結論略以,電子煙、電子霧化器 該等產品若含尼古丁成分煙液,納入藥品管理。 二、查衛生福利部109年10月20日函報行政院審查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業將電子煙納入 類菸品定義,並禁止其輸入、製造;至加熱式菸品,將公告為指定菸品,須通過健康風險 評估後,始得製造、輸入。 基於政府一體,本部當配合該部政策辦理。感謝您的來信。 順祝 安康 財政部 敬啟 ———– 世界衛生組織認定電子煙、加熱菸為菸品,財政部還在用衛福部民國98年的一張「函示」 認定電子煙為藥品!? 我真的是傻眼了,請問各位鄉民, 您覺得電子煙是菸還是藥? ———– WHO補充資料: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電子煙、加熱菸列為菸草產品規範。 WHO會議報告紀錄: https://apps.who.int/gb/ebwha/pdf_files/EB148/B148_47-en.pdf (英文) https://apps.who.int/gb/ebwha/pdf_files/EB148/B148_47-ch.pdf (簡中) 截圖:WHO:電子煙列為菸草制品管制 https://imgur.com/a/agdYDORhttps://i.imgur.com/621ia33.jpg https://i.imgur.com/PPmqCOI.jpg

WHO FCTC 菸草減害倡議專家 王郁揚 台灣禁菸聯盟 ABC#TAIWAN 無煙台灣基金會FSFT 台灣菸草減害協會TTHRA 台灣威卜 菸草減害網路媒體 VAPE Taiw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betwob (1.200.247.173 臺灣), 02/19/2021 22:53:24 ※ 編輯: tobetwob (1.200.247.173 臺灣), 02/19/2021 22:53:43

q347: 抽菸臭死了滾 02/19 22:55
DreamYeh: 你只會靠發錢洗爆文?不覺得用數據分析等比較能說服人? 02/19 22:58
funliung: 我自己本身也有抽電子煙,周圍同事也有不少開始改抽電 02/19 23:03
funliung: 子煙。只能說不想了解的就不會了解電子煙對原本抽紙煙 02/19 23:03
funliung: 成癮的人來說幫助有多大。當然不是說電子煙是個好東西 02/19 23:03
funliung: ,而是他在一個過度期可以減少對周圍的干擾跟傷害(少 02/19 23:03
funliung: 了煙味跟燃燒的致癌物) 02/19 23:03
banpui: 推,我用電子煙戒掉了紙菸 02/19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