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討婆家喜歡

我也是個不討婆家喜歡的媳婦。 但我至少曾經嘗試一年的時間,努力的陪婆婆聊天、逛街、慰問他們。 最終還是落得婆家大罵,甚至連聘金都還回去了;錢還回去也是繼續獲得難聽的話語,說 我裝模作樣、不要臉、跟他們家族的小嬸一樣壞。 我結婚的第一年從小年夜就在婆家一直待到初五才回到自己的居住地。第二年因為有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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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自己帶父母出去玩

抱歉佔用大家版面和時間我們去吃飯好好溝通了 不好意思 ※ 編輯: forever11215 (118.169.152.166 臺灣), 02/19/2021 19:54:43 噓 wn7158 : 妳老公幫妳家人錢付好付滿,用尬聊用陪整天旅遊。 02/19 19:54 → wn7158 : 結果妳怎麼對他家人的,算成那樣,我是你老公就心寒 02/1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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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情況會搬嗎?

如題 我跟公婆一家同住已經邁入第七年 當然雙方關係不是很好 之後當然也有些改善 大家也互相知道對方的缺點和問題 但有以 下幾點仍然是很猶豫的地方 1.公公不經意的主導控制權仍然持續發生 例如今天早上幫小朋友綁頭髮 公公看完 已經綁好的頭髮 我是綁公主瀏海頭 公公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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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是否需要為了孩子的童年回憶花錢養車?

這是真的,不過隨著自己的情況(居住地 工作)這個思維可以慢慢調整了 我也曾經覺得租車三天兩夜好貴 但是出去玩 不管有沒有租車 住宿吃飯都是一定要的 租車三天兩夜加上油錢 算9000的話 在台北市租車位+養車一個月絕對超過 (我住台北市內 車位如果要租24小時的超過八千 只租晚上的話也是要四到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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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重男輕女之紅包問題

看到這文張,覺得自己也算有點感觸 自己想法是,長輩有他們自己的觀念的對待方式,往往也不會只反應紅包上 做兒孫輩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可以自己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比如說,長孫可以多分一份遺產,那在照護上,長孫也一樣要多擔待一份撫養義務。 而相對權益受損的人,在未來是否也可以少盡一點義務,這是個很公平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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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新婚1-2個月,不爽先生保單沒改受益人

如果是父母買的,受益人是父母其實很合理,如果是婚後買的,或是自己繳的,要寫配偶 就比較站得住腳,但我覺得前題是要互寫對方為受益人 如果有小孩了,應該計算一下理賠金的金額寫一些給小孩當受益人,做為自己萬一有風險 ,可以讓小孩無後顧之憂的長大或是讓另一半不用承擔你的負債(比如房貸或是未償還的 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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