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give)

1.贈送前請詳看板規1-3規定(站規),違者重罰禁言一年並退文處分。醫療用品(包括 醫療口罩、酒精、傷殘輔具、隱形眼鏡跟盒、棉條)、過期食品(強調可以推肥者除 外或強調不可食用)、0~1歲嬰兒奶粉與其他違反法律物品。 3.禁止指定性別,但女性及私密物品等,可要求出示性別證明(由板主認定)。 4.運費於文摘之外收費方法請詳述,收取任何包材費、雜費、手續費會被板規處置。

某網友推 自住及直系親屬用三戶內 這個很難懂? 我認為這根本是漏洞 有房子給人住,住免錢。那還不如你低價租別人 前者是有錢就庇蔭親戚 後者是造福社會大眾 有人說的起家厝不賣這就是最基本的囤房啊 拿這當基準超過二房以上都該課稅 左膠的態度基本上應該是這樣 我自己買過三次房子現在還是自有一房而已 我廢 我沒有什麼起家厝不賣的觀念,因為那就是囤 所以這條法根本是已經參照過陳大立委的狀況 從二房變4房 不然你兒子女兒多就可以多買房是三小概念 不就是鼓勵財產偷渡給小孩 中間的遺贈稅都被跳過了 你媽的我只生一個小孩就是活該 逞罰生不出小孩的夫妻少一個避稅管道 所以至少也要有居住事實,不是你說了算 第四房出租只能收取公高地價的幾% 才是合理的立法 不然租金收入又拿來囤房不是一樣 時力國昌老師真的讓我很失望 立這種漏洞一堆是爛法不容不要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66.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5067284.A.C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