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重考重分發

請問一下大大們,我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是現職法警,想問如果我重考一次法警考試能否重新分發? 2.假如第二次法警考試上了,那我需要在放榜前離職嗎?還是只要在報到前離職就好? 以上,謝謝各位解答 —

這篇新聞 比較清楚 udn的好像編輯後少了一些東西 當然 到時候還是以判決書為準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330/1949622.htm 解散之弘兆錦國際公司負責人黃錦城於2013年間以可取得補助款經費,利誘新街、龍岡等 5所國小校長與總務主任,由校方護航,廠商則以綁標、浮報或借牌等方式,圖利黃從中 獲利1300餘萬元不當利益,桃園地院30日依貪汙罪嫌判處黃12年徒刑,相關校長與總務主 任各判2年至4年不等徒刑,本案可上訴。 桃檢起訴書中指出,59歲的黃錦城系弘兆錦國際公司負責人,涉嫌在2013年間向有主辦政 府採購案職權之新街國小前校長陳鍵源、龍岡國小前校長詹益鉅等人,以綁標後圍標方式 ,承包校園內40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中小型工程,讓廠商得標還以特殊材料規格綁標, 其中獲利達數百萬元。 檢方查出,陳、詹2校長在工程採購案等尚未成形或還未辦理採購公文前,先讓黃等業者 到校討論工程與測量,還協助草擬工程預算等配合,2人為掩護總務人員,甚至以業者提 出之預算書簽辦,再向縣府爭取工程費;檢方後來還查出僑愛國小前柳姓校長、中平國小 前陳姓校長,及復旦國小前李姓主任與縣府原民局前蘇姓辦事員都涉案。 桃園地院查出,相關廠商先掌握標案規畫設計權,再以綁標或浮編方式,由黃等人找其他 公司、商號圍標,或以借牌方式,最後都讓黃規畫公司實質得標,前後犯罪事實多達8項 ,涉綁標、浮標之人,均涉犯貪汙治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至於單純參與圍標或借牌等公 司、負責人,涉犯政府採購法妨害投票罪,相關過程另觸犯背信罪、偽造文書罪與洩密罪 。 地院法官審酌,黃錦城均以爭取補助款當經費利誘校長、總務主任犯罪,黃被依8個共同 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等判12年;陳鍵源依3個圖利罪合併執行4年、褫奪公權1年6月;原民 局蘇姓承辦人圖利罪被判處5年2月,褫奪公權3年;陳姓、柳姓前校長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 8月,褫奪公權1年4月;前校長詹益鉅判刑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並需向公庫繳交 10萬元、16小時法治教育、緩刑5年;復旦國小前李姓總務主任,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 1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8萬元與8小時法治教育,本案還可上訴。 ※ 引述《futureq (無名再見)》之銘言: : 桃園校園集體採購弊案 4國小校長圖利廠商1300萬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53659 : 桃園地檢2016年起訴指出,新街國小前校長陳鍵源、龍岡國小前校長詹益鉅,2013年涉嫌 : 讓黃錦城等廠商以「先綁標後圍標」方式,承包校園內40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工程,為 : 讓廠商得標還以特殊材料規格綁標,不法獲利數百萬元。 : 檢方發現,陳、詹在工程購案、勞務採購等尚未成形或還沒辦理採購公文前,就先讓黃等 : 業者到校討論工程、測量,同時草擬工程預算等,2人為掩護校內總務人員,以業者提出 : 的預算書簽辦向市政府爭取工程費公文。 : 法院指出,相關廠商先掌握標案規畫設計權,再以綁標、浮編方式,由黃等人找其他公司 : 、商號圍標或借牌,最終都讓黃規畫的公司得標,前後犯罪事實達8項。 : 其中,涉綁標、浮標之人,涉犯貪汙治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至於單純參與圍標或借牌等 : 公司、負責人,涉犯政府採購法妨害投票罪,相關過程另有犯背信罪、偽造文書罪及洩密 : 罪等人,有相關被告、證人說法及監聽譯文、帳冊等相關資料佐證。 : 法院審酌,黃錦城手法都是以爭取補助款當經費為由引誘校長、主任犯案,依8個共同犯 : 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等判12年、褫奪公權3年2月;另依3個圖利罪判陳鍵源4年、陳新平及柳 : 慶茂各2年8月,詹益鉅判2年,緩刑5年。 : ————————— : 覺得公務員愈來愈難做。 : 採購"前"先找廠商詢價,廠商到機關來討論標案內容應該蠻正常的 : 工程購案、勞務採購等尚未成形或還沒辦理採購公文前找廠商, : 也會被檢方當成一個點來K : 現在採購到底是要怎麼辦? : 如果採購公文出去,不是又有保密的規定嗎? : 另外,這新聞好像只提到校長判刑而已,難到承辦人沒事嗎?@@ — 「這樣說好了,一般人碰到問題時,都不願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決,他們只期望超人或 聖賢的出現,為他們承擔所有的痛苦、困難和義務。魯道夫就抓住人性的這個弱點,伺機 而動,一舉成名。你要好好記住:讓獨裁者有機可乘的人,要負比獨裁者本人更多責任! 雖然沉默的旁觀者沒有支持他,但沉默旁觀其實與支持同罪……」 ~楊泰隆 <銀河英雄傳說-黎明篇.永恆的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7455921.A.A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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