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高雄會出門的人

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甜心主播赴中國節目牽手媽媽聊往年「坎坷情路」掀起軒然大波, 體壇明星夫妻疑似外遇,中日台三地擁護者各自不同, 突然讓我很有感,於是想來閒聊。。。 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上法庭,走家事法庭像走造咖, 菸酒生+助理+實習+實任也在親屬繼承裡打滾好幾年, 從台灣頭到台灣尾,看過藍天,也走過綠地,還路過了柯市長的白色執政, 兜了一圈回家鄉,最近頗有感的一件事情是, 婚姻裡的元配優勢不再。。。 先聲明這個閒聊純粹是個人主觀感受,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嚴謹統計, 看到和自己的正義觀不一樣就會失控的人請小心服用~ 最近連續收了兩件離婚案子, 一是三十年前就獨自一人帶著孩子到加拿大當陪讀媽媽的董娘, 一人苦守寒窯拉拔小孩長大, 今年收到丈夫找律師寫的律師函, 上面說在台灣外遇生的小孩一個國中一個高中,該認祖歸宗了, 阿對了他們的媽媽也要一起,所以離婚吧! 這個老董強打自身難保的悲情牌,開了很吝嗇的贍養條件。 二是和太太青梅竹馬一路熱戀結婚的憨直男子, 太太和小12歲的公司司機看對眼,一路一起坐車坐回家,回小司機家, 小司機甜喚叫太太「姊姊」, 叫憨直男子的孩子們喚他「保母大葛格」, 太太可能是比較喜歡這個甜膩膩的關係, 所以就這麼跟結婚後一路包辦家務和育兒,日出當工頭、日落當熊貓的先生提離婚, 憨直男子再憨直也忍不下去了,決定找律師,幹嘛呢? 嘿嘿,不是告分財產分小孩損害賠償,而是~~挽回太太。 董娘和憨直男子,在台灣的法律裡,依照台灣採淨手原則的理論下, 他們作為婚姻裡的被害者,本來應當可以高枕無憂才是, 孰料,根據不負責任的田野觀察, 現在外遇的一方早就不是那個遮遮掩掩、滿懷愧疚的形象, 搶財產、搶小孩樣樣來,絲毫沒有要退讓的意思。 「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不知道董娘和憨直男子的另一半是否就是以此為座右銘呢? 兩件都還沒判決,以後有機會再來分享法院怎麼幫這兩個故事下結局。 但同場加映的是,縱然夫妻剩餘財產的法律有修, 將來分配要考量「對婚姻的貢獻度」來調整,法律條文裡也寫了幾個標準, BUT 實務把「財產」、「感情」兩件事分很開, 造成婚姻走不下去的理由≠少分財產的理由 人哪~還是要多愛自己一點,單身、結婚都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05.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16165726.A.F4F.html

saluawu : 噓FB連結 還有 沒看到自身或一等親遭遇之婚姻點 03/19 23:00
Rainbowdays : 一那個也當了30年貴婦了吧(難道去加拿大洗盤子?), 03/19 23:00

唉他還真的有去學校當廚工媽媽

Rainbowdays : 只是不聰明沒多挖幾棟房子來,離婚至少分一半。 03/19 23:00
labell : 廣告 03/19 23:02
labell : 這不是廣告板吧 珍惜ID 03/19 23:02
amilkamilk : 好棒喔,會不會有站內信呢 03/19 23:05
robert6615 : 我偏不點 哈 03/19 23:05
amilkamilk : 對原PO抱歉,看到實任,辛苦了,法官大人 03/19 23:05
amilkamilk : 台灣的法官真的太辛苦了,尤其家事庭 03/19 23:06
amilkamilk : 疑,等等,原來是律師,律師會用實任嗎? 03/19 23:07

※ 編輯: y3urise (42.74.205.131 臺灣), 03/19/2021 23:10:41

amilkamilk : 實習完是取得律師資格,不會說實任誤導別人吧 03/19 23:12
y3urise : 刪除廣告之嫌,純閒聊親眼看到的應該也算婚姻點吧! 03/19 23:12
lins5940 : 所以你是1還2? 03/19 23:14
y3urise : 如果不算,那就麻煩板主刪除,沒有異議,謝謝 03/19 23:15
amilkamilk : 婚姻早就從一夫一妻為營永久共同生活,變成兩個人 03/19 23:20
amilkamilk : 又變成婚姻與家庭之社會通念,於多年後已發生重大 03/19 23:20
amilkamilk : 變化,這是必然的趨勢了 03/19 23:20
amilkamilk : 刪除通姦,就是認為婚姻裡的優勢只有財力,沒有那 03/19 23:21
amilkamilk : 一紙婚約,也不是甚麼穩固關係了 03/19 23:21
amilkamilk : 接受趨勢吧 03/19 23:21
Orisinal : 又還沒修正 照現行法律就是要分財產 哪來淨手原則 03/19 23:22
amilkamilk : 外遇,是被外遇的一方沒能力留對方下來,錯的是被外 03/19 23:23
amilkamilk : 遇的人 03/19 23:23
Orisinal : 外遇一方按照現行法律 本就可以請求分配 03/19 23:24
amilkamilk : 其實要分財產也沒這麼容易,脫產的方式也很多 03/19 23:25
amilkamilk : 都外遇了~可能都有備而來了~我財產脫光光~斷點做好 03/19 23:25
amilkamilk : 你能怎麼樣 03/19 23:25
amilkamilk : 甚麼五年內追加計算~那個只是規定想分的還是要舉證 03/19 23:26
fcorners : 是不再 不是不在 少點錯字會多點專業 03/19 23:39

感謝提醒,已修正 ※ 編輯: y3urise (42.74.205.131 臺灣), 03/19/2021 23:41:26

applepan : 自身婚姻點? 03/19 23:49
loverhangeng: 法律工作還不會看版規喔 03/20 00:04
amberyen : 一也算是求仁得仁有什麼好怨的 「婚姻」中她選了孩 03/20 00:38
amberyen : 子 放先生一個人在台灣當atm 先生不外遇才奇怪勒 03/20 00:38

雖然有違版規很抱歉,但還是為董娘說點話回應一下, 當時雙方都是為孩子好,雖然太太在台灣也有不輸先生的好工作, 但先生不願放棄,就由太太放棄台灣工作出國陪讀, 說都把先生當atm,但可以的話太太也想當那個可以在家鄉自在工作的atm吧 沒有想評價什麼,單純閒聊,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樣,董娘在外國真的沒有過貴婦生活

s952013 : 外遇的人怎麼好意思分家產,那些孩子要用什麼眼光 03/20 00:47
s952013 : 看這些父母 03/20 00:47

※ 編輯: y3urise (42.74.205.131 臺灣), 03/20/2021 01:03:49 ※ 編輯: y3urise (42.74.205.131 臺灣), 03/20/2021 01:05:23

nanalia : 其實都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到那條路上 03/20 01:42
nanalia : 都是自己選自己縱容出來的 03/20 01:44
Mozai : 覺得董娘有點活該,為了孩子離開老公三十年,不就 03/20 02:09
Mozai : 表示她根本不需要老公嗎?而且小孩需要陪讀30年?2 03/20 02:09
Mozai : 0就成年了還陪到至少30歲喔 03/20 02:09

孩子身心有點狀況,董娘實在離不開,董娘也想回台,但實在放不下孩子。 早年出國,種族歧視很多,在台灣是富裕家庭,在異鄉語言不通下,做什麼都不順利, 孤兒寡母,當然需要援手呀 董娘早想回台,是老公一直勸他繼續撐,撐到他財務自由就海外一家團圓。 身邊這樣的故事很多, 但也許都只有光鮮亮麗的那面被看到吧 我自己是覺得滿同情他的,但看來板上也也滿多不同觀點的~

sahuee2003 : 婚姻兩人都有責任 03/20 03:43
mindy201 : 律師沒有保密義務? 03/20 04:46
s952013 : 樓上說法根本檢討受害者,許久未見不代表丈夫能外 03/20 07:28
s952013 : 遇成這樣不知羞恥吧? 03/20 07:28
amilkamilk : 呂十點也是到處講故事 03/20 07:28
s952013 : 爸爸這樣做,那在國外的孩子立場呢? 03/20 07:28
Js1233 : 一的案例沒什麼好講的,你當加拿大是走灶腳人人可去 03/20 08:12
Js1233 : 的嗎?沒有夠份量金錢和移民目的,誰會去北國之地? 03/20 08:13
Js1233 : 且古代帝王三宮六院、員外三妻四妾是正常現象,現代 03/20 08:14
Js1233 : 的老董有好幾房的比比皆是,就看你搞不搞得定而已 03/20 08:15
Js1233 : 法律一夫一妻只是保障我們這些魯肥宅有女人可娶,在 03/20 08:16
Js1233 : 古代就天天自尻比較實在….至於案例二更沒什麼好講 03/20 08:17
Js1233 : 的,不愛的你用法律綁也是沒用,大多都是要$$$$罷了 03/20 08:19
djboy : 這個分享是OK啦,婚姻版 不能討論婚姻問題,才是奇 03/20 08:50
djboy : 怪。自身婚姻點,要檔的不是這種。 把連結拿掉就可 03/20 08:50
djboy : 以。 03/20 08:50
s952013 : 我也看過很多真心想挽回或報復的,錢只是最低限度 03/20 08:50
s952013 : 的衡量標準但不該變成可以隨便毀約的標準 03/20 08:50
jamo : 從除罪化的修法就可以看出來現代的趨勢是把婚姻當成 03/20 10:17
jamo : 一紙契約~既然是契約那自然就是講權利義務就好 03/20 10:18
s952013 : 但這個權利義務的違約金過低了,實際辦婚禮的錢搞 03/20 11:01
s952013 : 不好都比較多 03/20 11:01

※ 編輯: y3urise (223.137.5.27 臺灣), 03/20/2021 11:31:02 ※ 編輯: y3urise (223.137.5.27 臺灣), 03/20/2021 11:44:13

Rainbowdays : 所以現代傻子才放棄自己阿,以前倒是很多啦 03/20 13:03
Rainbowdays : 其實太小去國外真的有需要? 03/20 13:03
Rainbowdays : 長到高中大學再去也是可以的好嗎… 03/20 13:03
Ephraim : 什麼是淨手原則? 03/20 14:17
mark0204 : 我比較想聊為啥要貼這篇廢文? 03/2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