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unaOno (Scandal最高)
看板KoreaStar
標題前April成員金采媛在公開判決書(非原標)
時間Thu Jul 7 19:52:35 2022
前April成員金采媛在YouTube上公開判決書
——————
https://i.imgur.com/268K7nf.jpg
大家好,我是金采媛。在此向一直苦苦等待的粉絲們告知調查結果。最終結果為不移送。
[判決書內容摘要]
虛假事實 (1) 有關「團體內部霸凌」的情況,由於團內通常都會存在人際關係問題,很難明
確判斷這是不是霸凌,因此無法判斷是否屬實。
虛假事實 (2) 有關「成員之間挑撥離間」的情況,雖然相關證人表示不是事實,但考量到接
受該事件的人的主觀立場可能存在差異,因此無法判斷是否屬實。
虛假事實 (3) 有關「與經紀人的戀愛」的情況,由於當事人皆否認,嫌疑人直接指認的兩位
經紀人均表示完全不屬實,因此判斷為虛假事實。
正如我之前在YouTube上提到的,我將採取法律行動。
我對於謠言的立場完全沒有一句謊話,堂堂正正,問心無愧。
以後會以多樣的活動和好的音樂來跟大家見面的。
再次向一直以來信任並等待我的粉絲們表示歉意。
來源: theqoo https://theqoo.net/2509620123
1. 支持玹珠!!!!!!!!!!!
2. 玹珠Fighting!!!
3. 警方之前不是有宣布霸凌屬實嗎? 她可能只是想告訴大家戀愛傳聞是謠言吧
4. 結論就是 (1) 排擠霸凌是主觀性的,很難判斷;(2) 和經紀人談戀愛不是事實
5. 只有和經紀人談戀愛是假的,其他都沒有勝訴啊
6. 娜恩和Namoo簽約了,希望能發展得比以前更好!! April Fighting~~
7. 她哪來的自信,怎麼總是上傳那些東西啊 和經紀人的謠言讓你很委屈是吧,好,知
道了
8. 冤枉的事情還是要澄清才行啊
9. 拜託讓彼此都好好過日子,到此為止吧…
10. 玹珠沒有說謊啊,是經紀人親自說過在交往的事情,金采媛要告的不是玹珠和玹珠的朋
友,應該是經紀人才對,就只會針對好欺負的玹珠
11. 一勝兩敗,霸凌和排擠是真的,戀愛緋聞是假的
12. 結論: 李玹珠沒有錯 / 金采媛沒有和經紀人談戀愛 / 是經紀人對李玹珠說謊
13. 好可憐 大家都因為奇怪的謠言受到性騷擾呢 April加油
14. 越看越覺得玹珠這場仗真的打得很辛苦
15. 這個內容根據看的人不同,就會有不同的解釋呢 在某些方面來說是堂堂正正的判決
啦…
#April #金采媛
來源:https://reurl.cc/3oz0a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71.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57194757.A.8F6.html
推 pockychenton: 從判決書來看只有第三點確定是虛假 36.238.110.186 07/07 19:58
→ pockychenton: 事實 第一第二點稱不上是澄清 36.238.110.186 07/07 19:59
推 hjkkk123: 建議貼來源啊,我按了2層才進到韓網xD 101.12.22.160 07/07 20:00
推 dk394alal: 團內80本來就難有證據最終也不是證明150.116.197.249 07/07 20:08
→ dk394alal: 沒有 而是證據不足 呵呵 好了啦還想復150.116.197.249 07/07 20:08
→ dk394alal: 出啊?150.116.197.249 07/07 20:08
推 PrinceAlex: 沒辦法澄清還敢貼 感覺這團不只霸凌頭 223.140.17.177 07/07 20:10
→ PrinceAlex: 腦也不太好… 223.140.17.177 07/07 20:10
→ a86851247: 都給法院判了 證據不足也不等於有阿 36.234.238.65 07/07 20:16
→ a86851247: 雙方都無法證明誰對誰錯啊 36.234.238.65 07/07 20:16
推 catsondbs: 不移送不就是告失敗嗎 218.250.70.102 07/07 20:21
推 brian900530: 阿就變羅生門啊 114.37.11.117 07/07 20:27
推 gotohikaru: 不移送是警方調查結果 不是判決書吧 175.182.10.127 07/07 20:32
推 xie108: 看來是看到李娜恩簽約 自己也想復出 114.42.21.59 07/07 21:01
推 aaheecuv: 原來這齣戲還沒結束囧118.233.152.156 07/07 21:14
推 beejoe: 這跟上次警方結果類似,無法證實有沒有所 59.102.254.12 07/07 21:41
→ beejoe: 以不起訴炫珠弟。這跟證實有霸凌是兩回事 59.102.254.12 07/07 21:41
推 sea456123: 這種沒證據的,就是誰告誰輸,“無法 223.139.208.31 07/07 22:08
→ sea456123: 判斷是否屬實” 223.139.208.31 07/07 22:08
推 Water0823: 等一下 所以根據結果最重要的霸凌介於 111.82.96.240 07/07 23:05
→ Water0823: 有跟沒有之間 那澄清小條 大條的無法 111.82.96.240 07/07 23:05
→ Water0823: 證明 根本回到起點啊 111.82.96.240 07/07 23:05
推 monsterwai: 支持玹珠 27.53.96.67 07/07 23:29
推 annatzang: 霸凌就是這麼難取證 118.167.15.39 07/08 02:51
→ joygreentea: 和經紀人戀愛,只要當事人死不承認, 101.10.109.77 07/08 08:04
→ joygreentea: 就沒辦法判定真假吧 101.10.109.77 07/08 08:04
推 arx3721: 沒戀愛好ㄛ 104.28.198.10 07/08 08:51
→ leohayashi1: 排擠算不算霸凌?爭吵算不算霸凌? 114.32.57.56 07/08 09:04
→ leohayashi1: 實務上就可能判斷不是了,不喜歡你 114.32.57.56 07/08 09:04
→ leohayashi1: 集體不跟你交朋友就是屬於模糊空間 114.32.57.56 07/08 09:04
→ leohayashi1: 了,不管如何支持炫珠。 114.32.57.56 07/08 09:04
推 angelak765: 玹珠fighting~^^ 42.77.176.247 07/08 09:30
推 overthinkin: 會發這種文不只壞還很笨 1.174.103.205 07/08 09:41
推 beejoe: 但第三條就是說炫珠說的戀愛傳為是說謊 140.110.200.41 07/08 10:24
推 juju1019: 戀愛,不承認也無法證明 36.225.244.89 07/0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