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eishan0627禁言25日

┌─────────────────────────────────────┐ │ 文章代碼(AID): #1WuKzqe9 (PublicServan) [ptt.cc] 已刪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5378676.A.A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如題 我知道第 12-1 條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 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 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請問各位前輩實務上主管可以接受提辭職三個禮拜後閃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4.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5577854.A.F00.html ※ 編輯: lightning17 (49.216.184.104 臺灣), 07/06/2021 21:24:44

cat1758: 曠職三天就可以離職了… 07/06 22:29
sxxtert: 看業務交接,當初兩周閃人 07/06 22:46
maniaque: ????? 不是109高考法制,今年是高二的上榜者嗎?????? 07/07 09:01
eugene0813: 好缺上天堂,雷缺形如○,當即離之,難撐三年。 07/07 09:40
lightning17: 回酸人那位:不知道你在哪個缺當待退老人?如果你考 07/07 09:47
lightning17: 得上高二再來酸喔^^ 07/07 09:47
asd065: 看業務交接+1 當初實務訓期滿一及格提出 流程跑完隔週就閃 07/07 10:17
maniaque: 噗~~~~笑死…..身為一個機關的法制人員,跑來問鄉民 07/07 10:42
maniaque: 法條該怎樣看……..? 然後考高二不到一年就想跑…. 07/07 10:43
maniaque: 哇~~~還反嗆別人考不上高二耶~~~~態度這麼高傲 07/07 10:44
maniaque: 哪個機關受得了這種新人??? 要是這樣的人當了鄉民同事 07/07 10:45
maniaque: 就不知道是誰在那邊痛苦… 07/07 10:45
tsui1206: 樓上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明明原po問實務經驗,你在那 07/07 10:45
tsui1206: 邊扯什麼法條怎麼看 07/07 10:45
maniaque: 本版文章用 辭職 當關鍵字有 28x篇,都不先看的歐??? 07/07 10:47
maniaque: 前面文章前人經驗都不看,一伸手就想討,這?? 誰教的??? 07/07 10:48
maniaque: 到底是誰在浪費誰的時間??? 07/07 10:48
lightning17: 待退老人無誤 07/07 11:08
lightning17: 別自卑喔^^ 07/07 11:11
tt6380: 其實以公務人員指定的日期為主,記得把假請完再走喔~ 07/07 12:18
lightning17: 謝謝T大 新人沒假 07/07 12:28
woocream: 事病假啊,不扣薪的就請好請慢吧 07/07 12:41
woocream: 然後可以的話1、2號走,可以多領一個月年終 07/07 12:41
Arhib: 什麼!我7/1號離職算虧了嗎? 07/07 13:19
Lancination: 沒踩到12月怎麼會有年終 07/07 13:21
maiico: 新人沒假可以請事假阿 07/07 13:29
maiico: 反正都要走了 07/07 13:29
WTF1111: 曾經12/3離職的路過 XD 07/07 13:31
cyt1600: 人家在問實務上 某人用身分攻擊很好笑 請某人如果沒待過 07/07 13:47
cyt1600: 那單位就不要輕易評斷 07/07 13:48
cyt1600: 而且沒有誰浪費誰時間 原po的問題也是一部分人想問的 07/07 13:50
cyt1600: 反而是某人還去爬文查人家id自己浪費自己時間還怪人XD 07/07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