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贈送前請詳看板規1-3規定(站規),違者重罰禁言一年並退文處分。醫療用品(包括 醫療口罩、酒精、傷殘輔具、隱形眼鏡跟盒、棉條)、過期食品(強調可以推肥者除 外或強調不可食用)、0~1歲嬰兒奶粉與其他違反法律物品。 3.禁止指定性別,但女性及私密物品等,可要求出示性別證明(由板主認定)。 4.運費於文摘之外收費方法請詳述,收取任何包材費、雜費、手續費會被板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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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5富少灌醉女神集體性侵!嗨喊:像吃buffet 賠80萬竟都不用坐牢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5名富家子為相識多年的同學,一名鄧姓男子從小學到高中都暗戀女神般的女同學, 沒想到大學畢業前夕,楊男將女同學約出來共5男到KTV飲酒作樂把玩骰子,約定輸的人需 飲酒,導致女生飲用高濃度酒精的威士忌酒,酒後意識不清。起色心鄧男表示「要在包廂 開幹」、「像buffet可以輪流。」5人竟輪流集體性侵女同學,甚至將照片上傳Instagram 。 判決指出,被害女同學琳琳(化名)在2019年8月大學畢業前夕受到楊姓男子邀約,以及 曾同校同學的鄧男、楊男、劉男、鄭男及施男一起聚會慶祝畢業。他們一行人先前往天母 士東路某酒吧一路喝到凌晨,又到KTV續攤。 凌晨1點許前往KTV途中,不勝酒力的琳琳想到附近公園上廁所,鄭男假好心表示可以陪同 ,沒想到他竟將手伸進琳琳衣服裡摸胸部、下體等處猥褻,此時琳琳將鄭男推開並表示「 我會被我男友罵死。」但琳琳仍和他們一起前往KTV。 一行人陸續抵達包廂,先由鄧男、施男、劉男等人表示要玩骰子,並且約定輸的人要喝酒 ,更導致琳琳喝下多杯高濃度的威士忌,一杯接著一杯的琳琳早已意識不清躺在沙發上。 沒想到鄧男、施男、劉男均認為琳琳已達酒醉無力而行動無法自主處於精神障礙不能抗拒 的狀態,竟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聯絡,由鄧男、施男、劉男相繼隔著外著衣物碰觸琳琳胸 部甚至以嘴親胸部、下體等處並指侵得逞,可惡的是他們陸續拿出手機拍照錄影,當中鄧 男更惡劣的將照片直接上傳Instagram讓所有追蹤他的友人可以看到。 鄧男甚至向楊男表示「感謝你的安排,有這個機會可以上琳琳」等語時,楊男則回稱「你 們想幹嘛就幹嘛,不要內射都可以,只要最後送她回家就好」等語。凌晨3時許鄧男竟在包 廂直接喊聲「要在包廂開幹」,劉男附和「好」一旁楊男則淡淡說「我已經玩過了,你們 玩就好」 肖想最久的鄧男企圖性侵時卻因酒喝太多不舉,竟向其他4男表示,「人太多硬不起來。 」、「要帶回家,等我酒醒一點再做。」於是又合力將琳琳揹下樓帶上計程車,此時的琳 琳趁計程車在天母西路、中山北路口停等紅綠燈時,使出全力打開計程車門跑到附近超商 向店員求助。 開庭時,劉男、鄧男、楊男、施男坦承不諱,並表示可以賠償錢給琳琳達成和解,但琳琳 在開庭時回憶事發時崩潰不已放聲大哭,甚至猛力用筆戳一旁物品、猛踹桌椅,但琳琳母 親仍向法官表示可以給予他們緩刑機會。 法官審酌,4男沒有前科僅因年輕不懂事一時觸法,犯後已深表悔悟並且付清80萬賠償金 額達成和解,仍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鄧男2年徒刑、緩刑5年,劉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 年,楊男1年徒刑、緩刑4年,施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至於鄭男在包廂內沒有動手性 侵,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月並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08/1917300.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6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809783.A.C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