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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偉信/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官害人冤獄119天 參審員將審理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年1月29日 週五 下午12:10·1 分鐘 (閱讀時間) 前檢察官蔡甄漪因辦案違失遭監察委員王美玉(右)、王幼玲(左)提案彈劾。(本報資料照片) 前檢察官蔡甄漪因辦案違失遭監察委員王美玉(右)、王幼玲(左)提案彈劾。(本報資 料照片) 新北地院家事法官蔡甄漪,2015年擔任檢察官偵辦許姓男子案件涉重大違失,導致他蒙冤 入獄119天,後獲再審無罪平反,並獲刑事補償59萬5000元,案經彈劾後,懲戒法院完成 分案,由3名法官及2名非職業法官的參審員共同審理。 去年7月懲戒法院設立後,專責審理法官及檢察官懲戒案,第一審改由人民與職業法官共 同審理。目前已有人權團體代表,及心理師、法學教授等共12人宣誓就職擔任首屆的參審 員。 本案緣於2015年間,劉姓男子竊取許男的機車車牌,懸掛在自己機車上後四處犯案,害許 男成為替罪羔羊。警方懷疑許男涉嫌騙取日籍被害人手機後騎車逃逸,隔年時任北檢檢察 官的蔡甄漪起訴許男,後來許男遭依搶奪罪判囚10月,入監服刑,但經監察院調查後確認 為冤獄,許男提再審,2019年6月法院改判他無罪確定。 監察院彈劾蔡女,認為她未注意警方單一指認瑕疵,訊問時也只拿著單一指認的照片供日 籍被害人指認,未針對報案陳述犯案機車車牌與許男的車牌明顯不符的疑點,進行查明, 且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許男。 監委認為,蔡雖已同意賠償許男33萬元,但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依法彈劾 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追究她違失責任。 針對本案,懲戒法院已組成合議庭,由張清埤任審判長,受命法官甯馨,陪席法官林惠瑜 ,參審員是法學教授程明修及醫師楊添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1rcghmat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236.202.14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1958992.A.0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