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7923 (詹姆士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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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檢舉交違浮濫要明列?警政署:建議限縮在
時間Thu Jan 28 08:12:33 2021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09394 檢舉交違浮濫要明列?警政署:建議限縮在嚴重違停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件數逐年上升,引發浮濫檢舉爭議,造成民怨及警力負擔。交通部初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限縮檢舉項目,但檢舉舉發最多的違規停車仍可檢舉;警 政署說,建議限縮在併排、公車站、消防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的違停。 交通違規檢舉量大,警方去年接獲598萬6147件,其中舉發最多前3名分別是違規停車217 萬5690件、未依規定使用燈光46萬5988件、闖紅燈25萬7560件。 根據草案,開放的檢舉項目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2,也就是警察當場不能或不 宜攔截製單舉發,得逕行舉發項目,以彌補警力取締不足,如闖紅燈、搶越行人穿越道、 危險方式駕車等。 至於違規停車則限制在「駕駛人不在場」才能檢舉,警政署評估將減少3至4成檢舉件數, 但整體檢舉量仍大,且車窗隔熱紙「越貼越黑」,很難看見駕駛,建議限縮在嚴重違停, 而不論駕駛是否在場。 另外,草案限制連續檢舉舉發,原則上違規行為未逾6分鐘、違規地點未逾6公里或1個路 口,不得連續檢舉舉發。 警政署說,違停牽涉停車位、道路工程標線等問題,許多檢舉對交通安全沒有太大實質效 益,且針對同一車輛連續檢舉,駕駛短時間收到大量罰單,失去交通安全教育意義。 心得: 原來交通部限縮的檢舉還不夠 警政署還想再限縮違停的檢舉 限縮你能檢舉在併排、公車站、消防栓的違停 那乾脆取消紅線就好了啊 反正沒有紅線就沒有檢舉違停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5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1792758.A.740.html
噓 ives522 : 檢舉仔崩潰 01/28 08:15
→ j6ru04jo3 : 好棒,紅線停起來,併排停起來,耶~ 01/28 08:16
→ li04 : 太棒了、沒有車道上、這樣就不用靠邊停車買早餐了 01/28 08:17
推 atgo1207 : 先修改警察自己的逕舉限制比較實在 執法人員自己要 01/28 08:17
→ atgo1207 : 逕舉都綁手綁腳要怎麼改善交通 01/28 08:17
→ tabrisPTT : 應該要制定標準,如果轄區違停嚴重警察執法不力, 01/28 08:27
→ tabrisPTT : 取消轄區派出所所長的所有獎金 01/28 08:27
推 gx9900824 : 沒事打110叫警察來看看違停仔 讚 01/28 08:30
推 darkangel119: 哈哈 所以嚴重跟不嚴重怎麼判斷?要等有死人才算嗎 01/28 08:35
→ darkangel119: ? 01/28 08:35
→ lancelot123 : 取締違停所長本來就沒有什麼獎金了 01/28 08:36
推 rainbow321 : 太棒了 以後可以不用租車位 01/28 08:36
→ data1728 : 檢舉達人吃屎嘍…… 01/28 08:38
推 Js1233 : 駕駛在場與否應該是駕駛要在車底不是在車裡…啊 01/28 08:38
→ Js1233 : 不是,是至少要站在車外,你管他隔熱紙黑不黑 01/28 08:39
→ gx9900824 : 有人是不是常常違規被檢舉 真可憐… 01/28 08:41
→ data1728 : 有人當檢舉仔當到崩潰嘍 01/28 08:42
噓 SnoopyBiBi : 那只好一直打1999了 QQ 01/28 08:48
噓 Ivan210 : 違停就違停,還分等級喔 01/28 08:51
→ Ivan210 : 罰金要不要也分級一下 01/28 08:52
推 cuteneo : 違停只限縮這幾種,那停車道上不就排除在外XD 01/28 09:02
→ cuteneo : 台灣路邊最嚴重的違停這樣都沒改善了,不敢想像限 01/28 09:04
→ cuteneo : 縮後的景象…真沒救了 01/28 09:04
推 e04bank : 噁心交通部 01/28 09:14
推 owenais : 為人民考量的德政啊! 01/28 09:29
推 levanteee : 爛死 01/28 09:34
推 jeff101234 : 其實就是回到沒有檢舉達人的狀態吧 不會差太多就是 01/28 09:36
→ jeff101234 : 了 本來會違停的就不會想到有人檢舉這個件事 被檢 01/28 09:37
→ jeff101234 : 舉才會出來吠一下這樣 01/28 09:37
推 fcbih350 : 反正警察嫌坐電腦前不好,就狂打110檢舉吧…出來運 01/28 09:45
→ fcbih350 : 動運動 01/28 09:45
推 vancepeng : 太好了 以後不用找停車位了 01/28 09:56
推 ahg : 那個違停不影響順暢交通??麻煩告知一下 01/28 10:17
推 p00o99o : 那就直接隨便停啊 01/28 10:33
推 EVA96 : 停轉角、停斑馬線上擋住別人視線都不算嚴重違停喔? 01/28 10:40
推 MarcoCK : 郊區要大家龜速前進 01/28 10:41
→ MarcoCK : 市區變相鼓勵違規,這樣的交通部… 01/28 10:41
推 cheetahspeed: 紅線不能檢舉太垃圾了 01/28 10:47
→ sma24934721 : 累死基層而已,上位者根本無感 01/28 10:57
→ jimhall : 不影響交通的,不是應該把相關的法規廢除嗎 01/28 11:16
推 jazzprozac : 不能連續舉發是怎樣 所以我違規只要在一段路程裡 01/28 11:17
→ jazzprozac : 警察也不能開我單囉?但事實根本不是這樣啊 01/28 11:17
→ jimhall : 警察行政部門選擇性執法,難道沒有制衡的力量嗎? 01/28 11:17
→ jimhall : 那以後也不用立法院了 01/28 11:17
→ jazzprozac : 6公里內闖紅燈吃到飽 01/28 11:17
噓 jazzprozac : 我相信大家多少都會違規,也不喜歡被檢舉。但不代 01/28 11:20
→ jazzprozac : 表警政署可以這樣搞,真的太扯 01/28 11:20
推 jazzprozac : 不過長期的嚴厲執法這項,我相信沒有一個政府敢啦, 01/28 11:25
→ jazzprozac : 藍綠白都一樣。台灣就是沒有是非,真的超棒 01/28 11:26
推 raft75462 : 問題在罰太輕了,罰不怕 01/28 12:02
噓 chiz2 : 被人叫出來洗地不是沒原因的 01/28 12:11
→ irttir0327 : 違規成本本來就很低了 這樣取消 01/28 12:14
→ irttir0327 : 更好 省好多停車費 01/28 12:14
推 jerrylin1224: 廢物交通部 01/28 12:18
推 l1ll : 不影響交通的路邊乾脆就不要劃紅線阿 01/28 12:20
噓 GetMoney : 我要再去換更黑的隔熱紙,家門口紅線我肖想很久了 01/28 12:23
→ GetMoney : ,近又可省停車場月租。感謝民代跟地方有力人士的 01/28 12:23
→ GetMoney : 德政。以後朝揭露檢舉人的方向進行嘍,嘻嘻 01/28 12:23
噓 facebookig : 幹你娘垃圾政府 01/2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