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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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少年到摩鐵啪啪 男緩判+和解賠150萬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陳姓男子去年11月在臉書上認識未滿14歲的男孩,帶他 上汽車旅館,男孩父親隔天看到兒子手機裡與陳男的對話提及性行為,進而報警。嘉義地 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刑法第227條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7個月,緩刑3年,也要依 規定完整賠付達成和解的150萬元賠償金。 陳姓男子去年透過臉書認識男孩,明知他未滿14歲,卻在11月15日早上帶他到汽車旅館, 經男孩同意後對其性交;16日凌晨,男孩父親從手機發現兒子的手機有性行為相關對話內 容,憤而報警。 陳男在偵訊及法庭上都坦承犯案,法院認為,被告明知被害人未滿14歲,對於性行為理解 及自主能力均未成熟,竟為一己私慾,對其性交,影響身心及人格健全發展;考量被告因 一時情慾衝動,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願意賠償且有悔過之心,被害人及家 屬也願意原諒被告,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 法院認為,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願意賠償,為免被告於緩刑宣告後未依照約定履行, 要求依照和解內容賠償150萬元,保障權益,並命被告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參加法治教 育課程20小時。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03130 忍住,不然要賠15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2.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18665731.A.F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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