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女] 高雄會出門的人

大家好,我是住在高雄的男生,因為工作性質不常有機會認識異性,所以才會來這裡嘗試,三十好幾了,身高179公分體重76公斤,不菸不酒我是一個比較坦率,開朗的人,性格特點是單純,沒城府,成熟穩重又帶點幽默,脾氣好,遇到挫折不會亂遷怒人、真誠、耿直。缺點是我見面聊天很OK,但卻不擅長網路聊天。休閒時間我喜歡旅行,看小說,運動。不玩手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45756 2021-02-10 09:23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即時報導 嘉縣山區高中畢業男子大雄(化名),與同村落1名未滿14歲少年熟識,前年2月起到去年 9月,3次對少年口交,經少年父親發現報警,檢察官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嘉義地 院認定他對於未滿14歲少年性交3次,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3年6個月,可上訴 。 嘉義縣成年男子大雄,2年前與同村落年僅11歲少年熟識,雙方互動密切,108年2月大雄 將少年帶回嘉義縣山區住處,經少年同意後做口交性交,之後同年7、8月間,及去年9月 ,大雄再次對少年口交,最後1次被少年父親發現異狀,得知後帶少年報警。 判決書指出,大雄警詢、偵訊及法院審判均坦承犯行,內容與少年證述相符,認定大雄對 未滿14歲男子性交。 法官指出,被害少年案發時年僅11到13歲,思慮未成熟,欠缺性自主決定及判斷能力,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加重其刑 至二分之一;其犯行對少年身心及人格發展均有重大不良影響。 被告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積極向被害人道歉尋求諒解,悔意不足,衡酌雙方關係尚屬密 切,少年家屬希望被告獲應有制裁,分別量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另考量3次犯行所反應人 格特質相仿,罪質相同,基於罪責相當原則,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性慾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88.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12982868.A.722.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88.150 臺灣), 02/11/2021 02:48:22

BIGBBB: 大雄你… 02/11 02:48
virginmary: 去走廊罰站3年 02/11 02:52
tyrande: 禍源甲 02/11 04:37
a27588679: ………… 02/11 07:38
applebird: 甲上 02/11 08:40
login: 甲由真噁 02/11 10:00
MasterHsieh: 進去蹲有得含了= = 02/1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