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悶太久了突然想要買一台二手小檔車沒下雨的時候上下班通勤(10多公里約半小時市 區路程)但怕自己也是一時興起可能幾個月後就膩了,才只考慮買二手的,再麻煩大家多 給意見分享,感謝。 選手1號 自售$25000 2008年化油小雲豹,18200公里,好發好騎,外觀小生鏽,輪胎17年生產,到時候入手也
[問題] 女生二手小檔車選擇
檢舉未過來請教各位
當日颱風騎車淋成落湯雞
找半天沒位子看到這台超火大
下大雨所以隨手拍幾張就走了
令我不解的是
車上沒人 熄火狀態
汽車是可以佔用多個機車格的嗎?
附上照片
https://imgur.com/vsz4IxL
分局給我的理由是:
該項違規並無處罰臨時停車,違規事實不明確
請提供該車停放超過3分鐘的照片或影片補正。
意思是一定要在原地等至少三分鐘再拍一次?
(三張都在一分鐘內拍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37.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7476233.A.5BF.html
推 erik8866: 太扯了吧 這樣沒過?07/28 20:47
分局請我補正,我也是很不解
※ 編輯: XXXACE (36.225.37.101 臺灣), 07/28/2021 20:49:56
→ balberith: 車上有沒有人不是重點,過去會因為駕駛不在車上而認定07/28 21:01
→ balberith: 不能立即行駛=停車因此開單,但腳痛部109年的新函示明07/28 21:02
→ balberith: 確的說人不在車上不代表不能立即行駛,只要在某個奧妙07/28 21:02
→ balberith: 玄密的範圍內可以跑回來都算可立即行駛,因此認定臨停07/28 21:03
→ balberith: 與停車回歸看時間除非你能舉證證駕駛不能立即行駛,這07/28 21:03
→ balberith: 就更困難了…07/28 21:03
這到底什麼歪理…
推 su31tak: 不罰臨停沒錯,所以可以發動惡意合法活動,大家輪流去汽07/28 21:04
→ su31tak: 車格停兩分半鐘07/28 21:04
→ su31tak: 以前有聽過一招是錄影輕敲車窗證明其不能立即行駛07/28 21:05
→ balberith: 現在甚至有的地方龜毛到有處罰臨停的也會要求證明到底07/28 21:05
→ su31tak: 不確定現在有了那個函示還能不能這樣搞07/28 21:05
→ balberith: 是臨停還是停車,說是開錯了罰單只能撤銷三小的07/28 21:05
→ balberith: 敲車窗是太黑看不到人吧,人在不在就已經不是重點了07/28 21:06
推 CharlesCL: 警察就是不會開四輪啦 不用再浪費力氣了 不然他不會敢07/28 21:06
→ CharlesCL: 這樣停07/28 21:06
其實平常沒在檢舉的,這個真的是被氣到
推 clover1211: 我之前還有停機車格 最後機車被四輪駕駛移到騎樓上07/28 21:06
→ balberith: 反正的趨勢應該是萬眾一心拚命壓低開單率,然後拿開單07/28 21:07
→ balberith: 率去哭說檢舉浮濫你看一堆單子都開不成這樣07/28 21:07
→ clover1211: 一堆四輪連車道都敢停了 區區個機車格算的了什麼東西07/28 21:07
→ balberith: 直接停車道上十分鐘,然後鴿子凹不了但開臨停都有了 07/28 21:08
→ balberith: 停他X十分鐘的臨停,真的是07/28 21:09
噓 Ralfchen0429: 爛鴿子07/28 21:15
推 cc200711: 請檢舉違規停車,不管是不是臨停他都不能停在機車車格07/28 21:15
→ Ralfchen0429: 這麼明確佔用機車停車格事實擺明不處理07/28 21:16
→ Ralfchen0429: 態度,直接往上一級申訴員警瀆職07/28 21:17
→ nrsair: 沒有時間浮水印?07/28 21:22
手機拍的,原始檔都有資訊
可是分局跟我說 “違規事實不明確”
→ kick7377: 沒有時間也不會舉發的樣子07/28 21:24
→ ju7ythee: 怎麼可能,之前才檢舉成功同樣佔用機車停車格的07/28 21:26
推 ju7ythee: 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玩法?07/28 21:28
推 kutkin: 因為這個只罰停車 跟公車格一樣的問題07/28 21:31
→ kutkin: 你要拍間隔3分鐘07/28 21:32
推 Radiomir: 爭一口氣就惡搞那台車, 換對方去舉證你惡搞他的車…07/28 21:36
※ 編輯: XXXACE (36.225.37.101 臺灣), 07/28/2021 21:37:02
→ Radiomir: 盡量製造過失的情況, 可以避開刑事, 最多就民事賠一賠 07/28 21:39
推 vul81320: 垃圾警察不意外,直接打110我之前在原地等半小時也沒來 07/28 21:42
→ vul81320: 啦 07/28 21:42
推 OverRaven: 汽車特權就是要你等三分鐘啊 不然鑰匙幾秒鐘就能解決 07/28 21:45
推 kissbear: 轉角違停舉發 07/28 21:57
推 EVA96: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臨時違規停車裡面不含未依車種停車 07/28 21:58
→ EVA96: 分局的說法的對的 07/28 21:58
→ EVA96: 警政署有公文 要違停三分鐘以上才不算臨時違規停車 07/28 21:58
→ EVA96: 真的要讓警察舉發 你要舉證他停超過三分鐘以上 07/28 21:59
推 qq0101889: 浮水印調三分鐘再一次 (誤 07/28 22:02
推 phoenixzro: 下次送轉彎處看看 07/28 22:04
→ a1983a: 台灣就是四輪違規一律無視+放寬處理 07/28 22:05
→ taiwaneye: 用app標上時間日期,拍兩張照片,另一張間隔5分鐘以上 07/28 22:09
→ taiwaneye: ,我檢舉成功過 07/28 22:09
推 laugh8562: 我遇過 一共檢舉4次 半年後車才拖走 07/28 22:13
→ ponguy: 會不會是適用法規不明確 打去問承辦人啊 07/28 22:27
推 cokecolatw: 補他老師,機車一張秒開單,汽車一下要看駕駛座有沒 07/28 22:30
→ cokecolatw: 有人、一下又要三分鐘間隔的照片,最後再來一個微罪 07/28 22:30
→ cokecolatw: 不罰,有色眼鏡厚成這樣出門不會把白人看成黑人?? 07/28 22:30
推 nykd54naze06: 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應該就會過吧 07/28 22:30
推 aprovel: 公車格不能臨停是確定的,不管有無人在車上,兩次檢舉都 07/28 22:53
→ aprovel: 開單。 07/28 22:53
推 ghgn: 變成兩輪紅黃牌就馬上開單了 我們的國家就是那麼扯 07/28 22:55
推 typewang: 所以機車也可以去汽車停車格臨時停車的意思嗎 07/28 22:55
推 schumi3019: 等等,這樣沒事,為什麼紅黃牌重機卻回有事? 07/28 22:56
→ lonelysin: 簡訊報案叫鴿子自己來開單 07/28 22:58
→ lonelysin: 警察親自來,除非車主在,不然都是直接開罰。 07/28 22:59
推 hjkkk123: 上訴到警政署長信箱 07/28 23:03
噓 YuTeaNe: 智障交通部= = 立即行駛的定義根本就硬扯 07/28 23:12
推 CBR650F: 下次直接報警說重型機車佔用停車格影響交通警察馬上就會 07/28 23:40
→ CBR650F: 來開單結果就會看到是汽車佔用再問他你開不開單 07/28 23:40
推 Akulamaru: 2F這個感覺跟82%被退貨不代表不合格有87%像www 07/28 23:44
推 amudi: 叫警察或著三分鐘證明證據 07/28 23:58
→ amudi: 只要第一秒跟滿三分鐘以上 影片分開弄就行 07/28 23:59
→ amudi: 不用真的錄好錄滿 07/29 00:00
→ amudi: 警察保護汽車 那就專門檢舉汽車 每天都會被汽車霸凌 07/29 00:03
→ amudi: 占用機車格跟黃線白天的方式一樣 07/29 00:04
推 SeTeVen: 人家四輪耶 07/29 02:38
→ SeTeVen: 警察滿滿護航四輪違停的狗雜種,早就被搓到不想檢舉了 07/29 02:40
→ linjp: 如果是重機一定馬上開民眾舉發… 07/29 07:29
推 js52666: 沒事 這叫善用空間 07/29 07:50
推 molsmopuim: 手機截圖時間資訊即可 07/29 08:21
→ molsmopuim: 照片的消息資料資訊的截圖 07/29 08:21
→ molsmopuim: 請大家一起檢舉轉彎處紅線違停 聽這最缺德 阻擋雙向來 07/29 08:27
→ molsmopuim: 車視野 事故風險劇增 07/29 08:27
→ molsmopuim: 上圖87%都是轉彎處紅線違停的 “其他”就是停紅綠燈佔 07/29 08:30
→ molsmopuim: 用機慢車停等區的 07/29 08:30
推 molsmopuim: 即便是警車 沒開警示燈時違停也可檢舉 擋視野不分車種 07/29 08:37
→ molsmopuim: 分享個照 明顯代表法令不彰 地方交通單位的消極作為 07/29 08:43
→ molsmopuim: 以上分享 07/29 08:44
推 molsmopuim: 原來是機車版 誤認為地方版 上述檢舉皆無獎金請別誤會 07/29 08:49
→ wisdom: 四輪連人行道都停好停滿了。佔幾個機車格怎麼了嗎? 07/29 09:08
→ wisdom: 再吵就直接把機車格塗掉改畫汽車格,直接就地合法 07/29 09:09
噓 rickey1270: 一堆低能承辦 07/29 09:20
推 POTETO: 下次遇到很氣就送兩張三分鐘的照片 07/29 09:27
→ POTETO: 以前差點被臨停擊落,越想越氣我就回頭去檢舉了 07/29 09:28
→ rainbow321: 可以啦 有罰則 07/29 09:33
→ Laotoe: 這種佔用的我會打電話直接叫警察來開單 07/29 09:40
推 kai0476: 這種車就不用這麼客氣還幫他上碼了 07/29 10:18
→ mabi930: 轉彎處紅線違停首先要有紅線,我家巷口轉角就沒紅線。找 07/29 10:46
→ mabi930: 公所鄉長會勘,最後說因為單邊有住戶,會劃到門口需要住 07/29 10:46
→ mabi930: 戶同意書。如果沒紅線,檢舉有可能被以看不出距離為由打 07/29 10:46
→ mabi930: 槍。 07/29 10:46
→ mabi930: 有紅線的話要檢舉就容易多了,拍張照就可以解決。 07/29 10:50
推 Ninjashin: 1..2..3..4..沒事啦人情味大家互相一下啦 07/29 11:27
噓 xxaabby0224: 說護航四輪的推文建議熟讀交通法規再來,台灣交通法 07/29 11:47
→ xxaabby0224: 規就是這樣規定的自己舉證不足為啥要強迫承辦警察用 07/29 11:47
→ xxaabby0224: 自己的名義幫你開這張不合規定的罰單 07/29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