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遊] ファンリビ 7/7維修後泳裝莉娜池先行實裝

https://twitter.com/project_frb/status/1412320720550510593 提早5天開==太狠了太狠了 半周年剛過應該一堆人石頭都拿去抽琴里了吧xd 單看傷害來講琴里是滿強的,不過高難來說目前狂三還是比較萬用一點? —

有理科生墜入情網故嘗試證明 簡言之就是一堆小情侶死不承認自己喜歡對方 硬要凹理科證明對面喜歡自己 說白了就是理科研究生版的輝夜姬 事有相對 人無絕對 有理科生版就會有社會組版 講到社會組 能區別且能較相似比較於理科生的貌似就法律系跟經濟系了 經濟系感覺很難驗證 法律系應該就可以了 像是用民訴的自認 認諾 刑訴的自白 毒樹果實理論的直接,放射,繼續效 那麼怎麼沒有法律人墜入情網故嘗試驗證啊? 感覺會很有趣 俺迫不及待看到爭點簡化程序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7.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3717711.A.F48.html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8:42:25

melzard: 你這是想看他們上法院互撕嗎 06/15 08:43
circlelump: 有大學刑法課啊 06/15 08:44
pgame3: 我知道有後傳,詳見林肯律師 06/15 08:44
blackhippo: 因為只有你覺得有趣 06/15 08:45
nh60211as: 受眾太小,推論隨便講 06/15 08:48
p08171110: 大學刑法課 06/15 08:49
ShaEric63ck: 因為找不到對象 嗚嗚 06/15 08:49

幹 你別嘴我喔QAQ

knight791211: 作者還要先把法律讀完 怎麼可能 06/15 08:49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8:50:03

a33356: 戀愛是否為憲法23條所謂之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06/15 08:50
a33356: (請就多數說、少數說、通說、實務見解闡述之) 06/15 08:51

男方:舉證責任分配按規範說就構成要件存在者負舉證責任 你主張我臉紅是喜歡你的意思 那麼請你舉證我臉紅

Kamehame: 憲法22啦 23是比例原則 06/15 08:52
wvookevp: 墜入法網嘗試脫困比較有可能ㄅ 06/15 08:53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8:53:21

a33356: 對不起啦,我中憲是被某卸任大法官當掉三次的 06/15 08:54
wade00123: 吉 06/15 08:54
wade00123: 看男女主角法庭上互相噴 06/15 08:55
CorkiN: 我光用想像的就覺得好累 06/15 08:55
Kamehame: 另外其實刑訴158-4不是毒樹果實(91台上4177開宗明義就 06/15 08:56
Kamehame: 說:我國未引進英美法毒樹果實理論。)實務說這個叫法益 06/15 08:56
Kamehame: 權衡(但論證過程就是毒樹果實 不知道為何這麼堅持) 06/15 08:56

沒啊 實務凹158-4是台灣特色版的毒樹果實理論 效力是權衡 學說則哀要的是正版的毒樹果實效力是無證據能力

Kamehame: 真的有說是毒樹果實的是通保法18-1III 06/15 08:57

通保法18-1不是三項都是絕對無證據能力嗎 除了一項但書的7天限制被實務凹成158-4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8:57:40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8:58:30

Kamehame: 建議考卷別寫實務說158-4是毒樹果實 別跟自己的分數過 06/15 08:59
Kamehame: 不去 06/15 08:59

俺知道啊 158-4是權衡 現在台灣講的毒樹果實效力是無證據能力非台灣特色版的158-4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9:00:03

smart0eddie: 2樓是不是偷開車 06/15 09:00
arl4565060a: <–法律處男 06/15 09:00
a33356: 所以漫畫會變成女主角(實務) vs 男主角(通說),中間殺出 06/15 09:01
a33356: 女配角(少數說) 06/15 09:01
a33356: 我已經能開始想像三人的屬性了 06/15 09:02

實務:楊建華老師 通說:邱聯恭老師 少數說:姜世明老師

Kamehame: 18-1I是另案監聽喔 實務認為這個有158-4的適用(他有但 06/15 09:04
Kamehame: 書)18-1III則是本案監聽 他沒有但書所以直接是沒有證 06/15 09:04
Kamehame: 據能力 06/15 09:04

更正 是重罪/有關聯案件 另外18-1一項7日未陳報判決是106台上4011號判決 沒啊 另案監聽實務凹158-4只限七天限制 重罪/牽連案件依舊回歸18-1I項論無證據能力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9:04:39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9:05:32

ybz612: 請正名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力 06/15 09:05
Kamehame: 我記得考試超愛考本案監聽未做期中報告跟另案監聽如果7 06/15 09:06
Kamehame: 天未呈報或自始未呈報的 兩者法律效果的 06/15 09:06
LA8221: 越想越不對勁 06/15 09:08
Kamehame: 喔我講的太快了 18-1I是原則無證據能力 但7天內回報並認 06/15 09:08
Kamehame: 可或是重罪/牽連可以回頭適用158-4權衡 06/15 09:08
Kamehame: 反正這條訂很爛就是了 06/15 09:09

沒啊 106年那號判決只說逾期/未報=158-4 沒說重罪/有關聯案件效力=158-4 所以邏輯上還是回歸條文=無證據能力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9:10:50 ※ 編輯: M4Tank (1.200.47.252 臺灣), 06/15/2021 09:13:35

yangjam: 因為物理世界通用 法律各國不同 06/15 09:15
BanaRepublic: 讚喔,法官於庭上宣判:對造雙方成為配偶,庭後立即 06/15 09:15
BanaRepublic: 生效 06/15 09:15
dannyshan: 理科生那個就亂掰根本也沒有用到什麼專業知識 律師你 06/15 09:19
dannyshan: 不會要怎麼掰啊 你可以寫信問五十嵐雄策要不要寫一本 06/15 09:19
dannyshan: 他考律師考幾十年了不知道考上了沒 06/15 09:19
a1919979: 故事沒有 但有首歌叫戀愛裁判 06/15 09:20
Kamehame: 重罪有關係請洽107台上2345 106台上4011沒有講到的部分 06/15 09:20
Kamehame: 這則判決有 06/15 09:20
Kamehame: 而18-1III則是要看107台上3407 兩個都是具參考價值裁判 06/15 09:21
polanco: 憲法保障平等權 所以每次約會都採AA制 06/15 09:22
Kamehame: 我私心覺得如果寫到18-1一定要拿來當實務見解批評用的 06/15 09:22
Kamehame: 楊雲驊跟李榮耕老師有特別寫文章罵 我覺得寫得蠻好的 06/15 09:24
dannyko: 看推文就知道這漫畫會很無聊 字一堆又艱澀 06/15 09:24
Kamehame: 其實讀法律我覺得不錯喔 可以增加論證能力 06/15 09:26
Kamehame: 難的是百家爭鳴 要記一堆見解 06/15 09:26
clse0190: 158-4 aka 坐堂大人覺得有效力就有效力。沒有就沒有。 06/15 09:30
clse0190: 鬼島才沒有毒樹果,毒死人的樹果的話應該有。 06/15 09:31
mtyk10100: 算了吧 法律是工具 不是真理 沒什麼好論證的 06/15 09:31